搜索

您的关键词

高新要闻

高新要闻

财务处提升服务水平,提出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3-10-25 作者:admin 浏览:0

    随着学院的飞速发展,财务处作为我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不断在各方面提升自己,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地突出服务和管理职能,以适应学院的发展需要,给广大师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此,财务处召开了关于“提升服务水平,共建和谐校园”的学习座谈会。全体人员经过讨论,设定了各自岗位的服务标准,并形成了《财务处服务承诺》。

    座谈会上,于处长指出:学院经营活动是我们财务核算工作的基础,搞好财务服务和财务管理工作非常重要,既要严格监督、把好关,又要尽职尽责地为全院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服务。要求财务人员不仅要尽“力”,还要尽“心”,真正做到加强财务监督,增强服务意识,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业务发展。

    通过会议,大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服务质量一定要再提高一些,服务态度要更积极主动一些,要让服务意识真正深入到每个财务人员的心中。大家坚信,只要做到了这些,我们的工作就一定会再向前前进一大步,我们的财务工作就一定会更加顺利地开展。财务处与各兄弟部门和谐共进,必将为学院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财务处服务承诺

 

财务处服务承诺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办事,开源节流,确保学院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的运转。

    2、以“合法合理、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程序正当、诚实守信”为准则,规范工作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地为学院师生员工服务。

    3、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公平、公正地处理接办的任何事宜。

    4、实行来电、来信、来访首问责任制。对来电、来信及办事的校内外人员,若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认真负责地处理有关事宜;若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说明情况并介绍至相关经办人处理;若经办人不在,应问明事由,做好记录,而后交经办人处理,绝不搪塞、推诿。

    5、实行接办事宜限时制度。对各单位送交的业务和师生员工需办理的事项,能解决的及时解决,难解决的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对于符合规定、手续齐备的报帐、缴费,立即办理,转帐业务四个工作日办结;对例行审批事项、复杂事项和部门会商事项三天内做出答复。对于手续不完备的事项,一次性告知应补充的全部材料及注意事项。对于不符合制度不能办理的事项,当时向经办人宣讲政策,做好解释说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及时告知经办人,并说明原因。

    6、全体员工实行摆牌上岗,对前来办事的校内外人员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服务中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做到原则要坚持、方法要注意、态度要和谐、解释要耐心。

    7、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刻苦钻研工作业务,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履行岗位职责,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8、主动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若有违反以上服务承诺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做相应的处理。做到对师生反映的问题,件件核实,事事回复。监督电话:15339119318。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财务处

 

 

 

陕公网安备610116020006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