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第一届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等文件精神,充分展现我院辅导员工作的优秀成果,交流推广各二级学院先进经验,进一步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职业化发展,进而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学生处决定在我院开展第一届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数量
本次评选面向各二级学院副院长及全体辅导员,各二级学院推荐优秀工作案例3—5篇。
二、工作案例撰写要求
1.选题要体现我院辅导员工作特点,涉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党团建设、班级建设、就业指导、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辅导员工作,结合具体工作撰写案例。
2.案例主题突出,要紧紧围绕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特别是要紧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挖掘和总结具有典型性的工作案例,体现创新和特色。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生工作相关理论对案例进行剖析,揭示其蕴含的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为辅导员工作提供现实借鉴和启示。
3.案例内容要真实,须是辅导员本人的日常实际工作经历,不得杜撰和抄袭,文责自负。为保护学生隐私权,案例要隐去学生的真实姓名、班级、籍贯等个人信息。
4.案例文体要统一,以第一人称撰写,应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分析处理、案例思考和工作建议三个部分,3000字左右。版式统一设为A4纸型,案例标题为宋体四号字体,其他均为宋体五号字体。每个案例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和二级学院名称,另附纸注明。
三、评审与奖励
评审组人员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党团组织和思政部门负责人、学生处及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将评选出优秀工作案例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并汇编成册。
四、有关说明
1.开展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是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认真撰写工作案例,择优报送参选,确保此次评选活动的质量。
2.每个参评的工作案例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于5月13日前报学生处,电子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y18750602@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