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三党支部学习新党章
2018年4月18日中午12时,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第三党支部在南二开展了学习新党章活动,参与者有第二第三党支部的党员,预备党员,积极分子。在10月24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布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大会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共修改107处,其中总纲部分修改58处,条文部分修改49处。这次修改主要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并对下一步党的建设和发展目标做了规划。
一要坚定信念,筑牢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
二要廉洁自律,做好表率,全面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九大确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党员干部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必须恪尽职守,执政为民,坦荡做人,清白做事,绝不能以权谋私;必须坚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要敢于担当,为民服务,牢固树立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坚持做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切实做党和人民放心的好干部。
党章的每一处修改,都凝结着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实践的丰富探索,也蕴含着党的事业发展和建设在新时代的新要求,是党的前进方向。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并紧跟时代发展,必将永葆生机与青春活力!